課程目錄: 銀行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培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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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課程大綱:

        銀行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培訓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第一部分:銀行合規風險控制要求
        一、銀行合規風險控制
        (一)什么是“合規”?
        合規,原意是“遵從,依從,遵守,合乎規范” 。 “合規” 就是遵從法律
        法規、監管規定、銀行制度和道德規范。包含以下兩層含義:遵守法律法規及監
        管規定;遵守企業倫理和內部規章,以及社會規范、誠信和道德行為準則等。
        (二)什么是“規”?
        “規” , 校正圓形的用具。 《詩.小雅.沔水序》 鄭玄箋: “規者, 正圓之器也。 ”
        規則,規章制度,法規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指出,銀行的活動必須與所適用
        的法律、監管規定、規則、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準則,以及適用于銀行自身業
        務活動的行為準則相一致。
        二、為什么要“合規”?
        (一) “合規”是法律規范的強行性規定,是“高壓線” ,否則將承擔法律
        責任的不利后果。
        (二) “合規”是一個行、社企業文化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。
        (三) “合規”是行、社有效規避案件風險,強化全面風險管理的題中之義。
        三、合規定位
        (一)在社會發展某個很早階段,產生了這樣的一種需要:把每天重復著的
        生產、分配和交換產品的行為用一個共同規則概括起來,設法使個人服從生產和
        交換的一般條件。這個規則首先表現為習慣,后來便成了法律(法規、規章等)
        (二)培養合規意識
        四、合規操作的意義
        (一)是社會發展形勢的需要
        (二)是銀行業務健康發展的需要
        (三)是保護員工切身利益的需要
        五、合規操作對銀行工作和業務的要求
        六、合規操作,遠離風險
        第二部分:銀行存款業務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
        一、關于儲蓄關系是否成立的法律問題
        (一)儲戶訴銀行存款差錯賠償案
        (二)儲戶存折記載與銀行底單記載不符糾紛案
        二、關于儲蓄存款掛失的法律問題
        (一)電話掛失后,存款被冒領訴銀行賠償案
        (二)未及時辦理掛失止付引起的索賠案
        (三)關于掛失是否有效糾紛案
        三、關于查詢、凍結、扣劃儲蓄存款的法律問題
        (一)非法查詢儲戶存款要求賠償糾紛案
        (二)其他案例
        四、代填憑證
        五、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繼承問題
        …………
        第三部分:銀行貸款業務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
        一、擔保業務中的抵押貸款
        (一)典型案件
        (二)案例分析
        (三) 抵押貸款的風險點: 抵押的成立、 范圍、 登記, 抵押的權利沖突…………
        (四)防控措施
        二、擔保業務中的質押貸款
        三、擔保業務中的保證貸款
        四、擔保業務中的信用貸款
        五、擔保業務中的其他問題
        第四部分:銀行合同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
        一、銀行典型合同案件
        (一)貸款合同
        (二)抵押合同
        (三)質押合同
        (四)保證合同
        (五)存款合同
        二、合同相關法律知識的分析
        1、合同的成立:
        2、合同的生效:
        三、如何彌補格式合同的缺陷
        (一)格式合同的概述
        (二)格式合同的風險
        (三)如何規避格式合同的風險
        四、合同法律風險的防控措施
        第五部分:銀行訴訟時效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
        一、銀行因超過訴訟時效導致喪失勝訴權的典型案件
        二、訴訟時效制度概述
        (一)訴訟時效設立的意義
        (二)運用訴訟時效中斷策略
        三、訴訟時效制度的法律風險點
        (一)不良貸款訴訟時效的基本原則與法律意義
        (二)訴訟時效法律依據
        (三)相關概念理解
        四、防控措施
        (一)催收方式的選擇
        (二)超訴訟時效的補救措施
        (三)擔保債權的拯救